- 【发布单位】福建省司法厅
- 【发布文号】闽司〔2008〕203号
- 【发布日期】2008-09-05
- 【生效日期】2008-09-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政风行风警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政风行风警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闽司〔2008〕203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因人事变动,为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警风建设的领导工作,经厅党委研究决定,对厅“政风行风警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及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义兴 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组长:许以穆 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薛育卿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黄忠岩 厅巡视员
李跃万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陈 勇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肖新建 厅党委委员、厅政治部主任
李陵军 厅党委委员、厅劳教局局长
姚 立 厅党委委员、厅纪委书记
徐春添 厅副巡视员
吴东捷 厅副巡视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依托在厅监察室)
主 任:姚 立(兼)
副主任:杨乐亮 厅办公室主任
周 枫 厅政治部副主任
李建国 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祖岳 厅监察室副主任
陈善凤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丽玲 厅劳教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郑光顺 厅计划财务装备处处长
朱乘舟 厅法制宣传处处长
黄智明 厅基层工作处处长
庄天从 厅律师管理处处长
卓利营 厅法规教育处处长
暴闽生 厅公证管理处处长
黄玉华 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
应岩林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肖仁辉 省律师协会秘书长
三、工作分工
1、全系统政风行风警风建设全面工作
责任领导:陈义兴
协助领导:姚 立
责任人:杨乐亮、周 枫、李建国、陈祖岳
2、厅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陈勇、肖新建
责任人:周 枫、李建国、郑光顺
3、监狱系统政风警风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李跃万
责任人:陈善风
4、劳教系统政风警风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李陵军
协助领导:吴东捷
责任人:张丽玲
5、全省律师行风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陈 勇
责任人:庄天从
6、全省公证行风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陈 勇
责任人:暴闽生
7、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黄忠岩
责任人:黄智明
8、全省法律援助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薛育卿
责任人:应岩林
9、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行风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薛育卿
责任人:卓利营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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