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能源〔2008〕593号
- 【发布日期】2008-09-09
- 【生效日期】2008-09-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龙岩市万安华益水电有限公司华源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龙岩市万安华益水电有限公司华源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8〕593号)
龙岩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请求批准龙岩市万安华益水电有限公司华源水电站电量上省网的请示》(龙经贸运行〔2008〕37号)收悉。龙岩市新罗区万安华益水电有限公司华源水电站位于新罗区万安镇华坑村境内,电站装机容量3200千瓦,年平均发电量1156万千瓦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龙岩市新罗区发改局批复(龙新发改基〔2006〕34号)。该工程分别于2008年7月和8月通过新罗区水利局组织的蓄水验收和龙岩市经贸委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由于该水电站位于省电网覆盖区内,根据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为了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充分利用我省水力资源,经研究,同意龙岩市万安华益水电有限公司华源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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