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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函〔2008〕74号
  • 【发布日期】2008-09-16
  • 【生效日期】2008-09-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验槽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8〕74号)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2008年8月22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情况进行了例行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建造的工程质量。

附件:三门核电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基坑负挖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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