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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金[2008]169号
  • 【发布日期】2008-09-16
  • 【生效日期】2008-09-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2008]16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8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8]24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08年9月1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4.77%调整到4.59%,下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5.22%调整到5.13%,下调0.09个百分点。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应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我部。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
4.77
4.59

五年以上
5.22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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