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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切实抓好晚季稻瘟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农业厅
  • 【发布文号】闽农综明传[2008]105号
  • 【发布日期】2008-09-16
  • 【生效日期】2008-09-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切实抓好晚季稻瘟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切实抓好晚季稻瘟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明传[2008]105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稻瘟病是水稻重大流行性病害。近年来,由于种植的水稻品种抗稻瘟病衰退或不抗病, 发病率逐年加重趋势。根据各地最近调查,全省单季稻稻瘟病发生面积22.6万亩,双季晚稻稻瘟病发生7.77万亩,双晚叶瘟平均病叶率4.34%,高的达25%,且感病品种种植面积约占13.11%。据气象部门预报,9月北方冷空气开始南下影响我省,主要冷空气或降水过程出现在9月中旬末到下旬初(19~22日)和9月下旬后期(27~31日)。品种、气候条件等均有利于晚季稻瘟病的发生。双季晚稻已陆续进入破口抽穗期,是防治稻瘟病的关键时期,若不及时组织防治,势必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到我省粮食安全。现就抓好晚季稻瘟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治稻瘟病作为当前晚稻田管中心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分片包干制度,加强对重点防治区域工作督导,确保防治人员、技术、物资及时到位。

二要全面监测,准确及时发布病虫信息。加大监测调查的力度和频度,重点加强乡、村两级病虫害监测调查,尤其是稻瘟病老病区和重发区,做到乡乡都有测报点、村村都有责任人;坚持周报制度和突发病虫随时上报制度,把病虫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决策参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板报、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病虫发生信息,把防控技术宣传到位,让农民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三要加大力度、积极推进专业化防治。稻瘟病防治务必做到防治早、行动快、措施严,各地要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做好防控人员、药剂、药械、燃油的准备,充分利用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补助、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大力引导、扶持发展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建立起一支用得上、拉得出、治得住、防效好的植保专业防治队伍,推进代防代治、联防联治、统防统治。

四要突出重点,实施科学防治。当前要重点抓好晚季穗颈瘟防治工作,尤其是金两优33等感病品种的穗颈瘟防治,抓住破口抽穗关键时期施药,药剂可选用75%三环唑、稻瘟灵、枯草芽孢杆菌。施药时,要细雾滴喷洒,用足水量,确保防治质量。

请各设区市农业局负责将《通知》及时传真到所辖县(市、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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