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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表彰2008年福建省科技・人才活动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 【发布文号】闽科政〔2008〕48号
  • 【发布日期】2008-09-23
  • 【生效日期】2008-09-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表彰2008年福建省科技・人才活动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表彰2008年福建省科技・人才活动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闽科政〔2008〕48号)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科技局、科协,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有关科研机构,各省级学会:

2008年福建省科技 人才活动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圆满结束。根据《福建省科技・人才活动周组委会关于开展2008年福建省科技 人才活动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闽科政〔2008〕22号)精神,在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对今年科技 人才活动周期间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科技 人才活动周组委会等31个单位“2008年福建省科技 人才活动周先进集体”,授予张凡等57名同志“2008年福建省科技 人才活动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干部、群众的科学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福建省科技・人才活动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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