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政发〔2008〕56号
- 【发布日期】2008-09-23
- 【生效日期】2008-09-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文物政发〔2008〕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
近期,山西、河南、四川、黑龙江、广东等省连续发生矿山、交通、娱乐场所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2008年连续下发有关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博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制度,立即开展安全检查,加强监管和整改力度。
但是,目前全国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盗掘、盗窃、火灾和文物遭受破坏等案件不断发生;一些文物行政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监管不力,安全检查走过场,整改不落实,情况不上报。一些文博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设施不达标。
国庆节即将到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长期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管理理念,强化文物行政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文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文物安全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深入开展。对照国家文物局今年连续下发的有关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提出的要求,领导带头,深入领会,提高认识,主动查找文物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整改措施。
二、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国庆节即将到来,各地要立即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排查险情,落实和演练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加强动态监管,完善联合执法体制。安全检查要领导带队,责任落实,周密制定方案;检查重点是博物馆、文物库房等文物收藏单位和文物建筑消防和安防设施建设达标和制度执行情况,考古工地、古建筑维修工地安全生产情况。单位有出租房屋的,要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制定安全措施,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必须整改或者清退。开展安全检查要采取演练、安全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坚决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三、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
开放单位要坚持把观众安全以及文物安全放到首位,安全制度到位,安全责任到人;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尽快查明事故的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事故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要针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我局将文物安全,特别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专项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并将于今年10月份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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