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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财企〔2008〕75号
  • 【发布日期】2008-09-24
  • 【生效日期】2008-09-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的通知

(闽财企〔2008〕75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 :

现将《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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