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旅游局
- 【发布文号】闽假日办〔2008〕15号
- 【发布日期】2008-09-28
- 【生效日期】2008-09-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御15号强台风“蔷薇”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御15号强台风“蔷薇”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假日办〔2008〕15号)
各设区市假日办: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主要领导的指示,全国假日办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防御15号强台风“蔷薇”工作部署,杜绝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请有效贯彻执行:
一、15号强台风“蔷薇”预计于29日傍晚到夜间在我省沿海正面登陆,并延伸至内陆,又恰逢天文大潮,中心风力可达11-13级,风大、浪大、雨大,持续时间长,是我省今年遭遇的最强台风,将对我省造成严重影响。因此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落实有效的防御措施,减少台风造成的危害。
二、所有海上旅游活动于28日中午12时之前全部停止。
三、沿海所有景区景点于28日18时前关闭,并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假日办的指令适时恢复营业。
四、各旅行社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所接待的团队在景区关闭、轮船停开、飞机停飞期间,妥善安置好游客,保证游客饮食、交通、住宿和人身、财产安全。
2、所组织的团队出发前应调整线路避开台风和暴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必要时,停止旅游活动。已在景区活动的团队,在景区关闭前把团队撤到安全地区安置。
3、赴金、马、澎和台湾本岛旅游的团队,适当延期出发并做好滞留游客安抚工作。
4、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按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五、土楼、白水洋、湄洲岛、冠豸山、青云山、太姥山等景区景点的主管部门,应制定并落实相关应急预案:
1、发生受台风影响造成的水位上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及时稳妥地疏散及安置好游客。
2、应控制游客流量,当台风期间和国庆期间游客超过容量时(包括自驾车游等)必须保证游客的饮食、住宿及停车的需要。
3、季节变换时容易造成食品变质,应保证游客饮食卫生安全,杜绝发生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六、各星级饭店、社会宾馆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好受台风影响而滞留的游客。
七、各级假日办成员单位应于28日起安排值班,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