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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1290号
  • 【发布日期】2008-10-07
  • 【生效日期】2008-10-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290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请示》(平保产发〔2008〕12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6、7层”。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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