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0-14
- 【生效日期】2008-10-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
(2008年10月14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今年视察安徽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推进自主创新的有效途径和体制机制,构筑经济增长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略,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集聚创新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创新型产业为目标,充分发挥合肥、芜湖、蚌埠市优势,整合周边创新资源,逐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创新型区域,走出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自主创新、加速崛起之路。
(二)基本原则
1、先行先试,勇于突破。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和创新创业,为自主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和良好环境。
2、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在强化政府引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以产业为支撑,以利益为纽带,突出开放创新,广泛集聚国内外相关领域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
3、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握主攻方向,确定有限目标,选择若干具有明显优势的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力量突破。
4、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合肥、芜湖、蚌埠市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改革试验工作取得成效。
(三)主要目标
本届政府任期内,合肥、芜湖、蚌埠市要实现“两个突破、两个提高、四个翻番”和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的目标。即:在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在培育新兴产业上取得突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0.3个百分点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研发人员数、专利授权数、中国名牌产品数等翻一番以上;培育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百亿元级新兴产业、千亿元级支柱产业和一大批创新型企业群体、研发群体、创业(风险)投资群体以及中介服务群体。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为全省自主创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力争早日成为国家级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再经过一届政府的努力,建成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创新型人才高地、创新型企业高地、创新型产业高地;合肥、芜湖、蚌埠市率先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六大创新工程,培育战略性创新产业
(一)创新型产业升级工程
1、千方百计培育新兴产业群。重点抓好一批事关全局的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有特色的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文化创意等领域,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集聚国内外创新要素,形成一批极具增长潜力的新兴产业群。
2、加速提升支柱产业创新水平。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工艺水平、产品质量,争创名牌产品。重点围绕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家用电器、农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等,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综合效益。
3、着力完善创新产业体系。围绕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链中的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扶持政策,组织定向招商活动,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和物流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科普产业,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承接能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
(二)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
1、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大量涌现。建立创业绿色通道,支持留学回国人员、科研人员、高校师生以技术、专利等作价创办科技型企业或科技中介机构。完善创业服务中心、软件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创新咨询中心等孵化器的功能,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行业共性创业平台。实行科技型企业创业零收费。根据企业不同特点和阶段,给予经费资助和创业扶持。加大对发展势头好、前景广的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促其做强做大,逐步发展成新兴产业群。
2、提升大中型企业创新能力。在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骨干企业新建一批省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并争取提升为国家级。提高企业对创新资源的市场配置能力。通过政府资助等方式,争取8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
3、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的品牌建设和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品牌出口商品,以及牵头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企业、科研院所,给予奖励。
(三)创新人才集聚工程
1、集聚创新型人才。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紧密结合起来,以重大项目和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为支撑,提供优良的生活、科研和创业条件,培养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及金融、管理等专业人才和应用型创新人才。
2、培育创新企业家队伍。强化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培养和造就具有强烈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设立企业家服务机构,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加强企业经营者创新能力培训。
(四)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提升高新区产业和服务水平。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高新区高端化、集约化、特色化的产业定位,引导创新型企业、人才、研发机构向高新区集聚;强化产业特色,形成“一区多园”格局。建立高新区主要负责人对园区企业家的述职制度和企业家对园区负责人的评价制度。支持合肥高新区尽快建成国内一流的科技园区,支持芜湖、蚌埠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园。
2、打造多种类型的创新载体。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集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区域性产业集群服务组织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载体,为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创造条件。
(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1、完善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一批行业性公共技术平台,提高重大科技攻关能力。依托专业化检测、情报和研究机构,建立检测、科技信息、咨询等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技术和设备服务。组建中国(合肥)创新发展研究院。
2、加强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设以合肥为中心、三市联网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服务,吸引国内外更多科技成果落户。建设区域网上技术市场。办好中国(合肥)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使之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自主创新会展品牌之一。
3、打造科技中介服务群体。大力发展技术开发、交易、评估、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深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改革,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行业协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自我协调能力。加快建立技术经纪人队伍。
(六)创新环境优化工程
1、培育创新文化和法治环境。把自主创新理论、政策的学习宣传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社会风尚,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把创新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播创新文化。举办创新和科技论坛、科技活动周、科普日和科技讲座等活动。办好中国中部创新经济论坛。合肥、芜湖、蚌埠三市轮流,每年举办一次创新创业大赛。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宣传力度,扩大在国内外的影响。积极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配套立法,优化自主创新法治环境。
2、创造宜居宜业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生活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广泛集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使之成为适宜干事业、办企业、聚产业的新型区域。
3、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运用知识产权,提升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推动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商标战略。建立知识产权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
三、推进六项改革,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1、建立创新投资体系。省及合肥、芜湖、蚌埠市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方式,引导境内外创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金融类公司等投资机构在试验区开展创投业务。鼓励企业或个人组建创业投资机构。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2、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立与国内外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银行的战略协作关系,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鼓励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促进合肥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做强做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中心和蚌埠产权交易中心,推动全省各类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资源整合和合理配置。支持合肥高新区、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申报非上市公司代办股权转让试点。
3、全面开放金融市场。积极引进省外和境外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股份制银行、农村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组建为创新、创业和“三农”服务的专业银行;鼓励合肥、芜湖、蚌埠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科技中小企业信用互助组织试点,形成竞争充分、富有活力的金融支撑体系。引导各金融机构建立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体系和保险、担保联动机制,促进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科技保险等金融创新,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建立面向高层次创业人才的个人信用担保公司,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4、强化政府创新投入。省及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设立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创业投资引导、担保体系建设、公共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创新人才资助和奖励,优先解决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早期投入问题。
(二)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
1、加快科研院所改制步伐。按照行业技术经济特征,分类重组科研院所,整合中央与地方、军用与民用、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等各类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中央在皖科研院所改制步伐。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设与产业界紧密联系的研究型、应用型大学和工业技术研究院,鼓励高校设立专职创新岗位,承担重大研究项目,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与国内外著名大学联合办学,培养创新型人才,开展创业教育。按照建设职教大省的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为创新型产业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3、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经济实体等形式,建设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企业及科研院所相互参股,实现优势互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相互开放实验室和科研设施,企业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参与产学研合作。
4、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积极引进国家级和省外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境内外企业在试验区设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化中心,推动境外大企业与省内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研发合作。坚持省部会商和省部、省院共建制度,深入推进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和省部共建奇瑞名牌活动。加大技术引进力度,扩大与国内外大企业的技术交流。加强与长三角在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与引进、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承接国际和沿海地区产业、资本转移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三)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考核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将科技成果和产业化等指标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引导人才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向企业流动、向产业集聚。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积极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增设创新人才奖。建立创业风险保障机制。
2、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予以激励。尽快制定企业经营者按管理要素、科技人员按科技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和高管的个人所得税省、市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奖励个人创新创业。
(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创新土地利用管理模式。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试验区适当倾斜。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探索新增耕地指标易地有偿调剂使用和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的有效途径。支持合肥开展国家集约节约用地试点,支持芜湖、蚌埠申报国家集约节约用地试点。
2、保障创新型企业用地需求。对创新型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高新区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科技产业用房”,提高研发、产业化等用房的配置效率。
(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优化国有股权结构。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建立适应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省属国有股减持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自主创新。
2、增强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建立对国有企业及其经营班子自主创新评价、考核和奖罚制度,争创国家创新型企业。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以建设创新服务型政府为重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加大效能建设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效率。在项目核准备案、工商登记、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以及创新型企业认定、重点创新型产业确定等方面,赋予合芜蚌三市省级管理权限。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事项。积极推进并联审批、缺席默认、限时审批和全程代理代办制等,使试验区成为全国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区域之一。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完善创新资源配置体制。建立科技资源配置、科技政策决策、科技活动组织的协调机制,解决部门利益分割、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错位等问题。发挥政府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强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合肥、芜湖、蚌埠市负责同志参加,负责领导和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咨询、论证等职责。
(二)强化主体责任。合肥、芜湖、蚌埠市要以自主创新为龙头,带动整体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成立专门机构,强力推进。要制定实施子方案、年度目标和政策措施,逐一落实;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新投入明显高于其他市;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环境,广泛集聚国内外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要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产业,抢占发展制高点,努力成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先行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
(三)切实搞好协调服务。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地方和企业排忧解难。要进一步改进服务,简化程序,积极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名牌产品、专利及驰名著名商标等,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更多的支持。政府采购中优先支持创新企业和产品。对自主创新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
(四)编制推进计划。按照“一年打好基础、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创出品牌”的要求,今年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滚动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目标和具体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各有关部门。试验区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861”行动计划。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编制试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加强跟踪落实。建立跟踪评价机制。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发挥示范效应。鼓励其他市从本地实际出发,参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做法,加快自主创新进程。将其他市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确定的创新型产业相关的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纳入省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时总结推广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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