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龙岩市
- 【发布文号】龙政综〔2008〕308号
- 【发布日期】2008-10-21
- 【生效日期】2008-10-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东路(解放北路―东兴路)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业东路(解放北路―东兴路)建设用地的批复
(龙政综〔2008〕308号)
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工业东路(解放北路一东兴路)建设用地的申请已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8]268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龙岩市2008年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3号地块,用地面积为4.1698公顷(现状地类为菜地0.2999公顷、林地2.3512公顷、建设用地1.5187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作为工业东路(解放北路一东兴路)建设用地,建设地点位于新罗区中城、东城,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
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