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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开平碉楼及村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2008〕88号
  • 【发布日期】2008-10-27
  • 【生效日期】2008-10-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开平碉楼及村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开平碉楼及村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粤府〔2008〕8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2007年6月28日审议通过,“开平碉楼与村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35处世界遗产,我省第一处世界遗产。这是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凝结着各有关单位和广大海内外同胞的心血。为表彰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省政府决定给予省文物局、开平市人民政府、中共开平市委宣传部、开平市“申遗”办公室等4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给予省文物局副局长龙家有、开平市市长吴平超、中共开平市委常委黄继烨、五邑大学教授张国雄、开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谭伟强、开平市旅游局局长邝积康、开平市政协副秘书长谭健民、开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张健文、五邑大学助教谭金花、中共开平市委原书记谭思哲等10名同志记一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为我省推进文化大省建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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