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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1437号
  • 【发布日期】2008-11-06
  • 【生效日期】2008-11-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437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请示》(生保发〔2008〕111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核准你公司2008年8月25日股东大会决议将章程附件一修改为:

序号
股东
股份额
股份比例(%)

1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00
3.31

2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000
13.25

3
首钢总公司
180,000,000
13.25

4
深圳市武新裕福实业有限公司
180,000,000
13.25

5
Tokio Marine Asia Pte. Ltd.
169,094,541
12.45

6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
169,094,540
12.45

7
北京丰利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000
8.84

8
龙赢投资有限公司
54,000,000
3.98

9
深圳市铖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6,000,000
9.28

10
深圳市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5,000,000
9.94


合 计:
1,358,189,081
100.00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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