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食药监办[2008]172号
- 【发布日期】2008-11-19
- 【生效日期】2008-11-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刺五加注射液药品生产企业整顿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刺五加注射液药品生产企业整顿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2008]172号)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局处置刺五加注射液不良事件领导小组的要求,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河北、江苏、广东等省药品检验所对辖区内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刺五加注射液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初步检验,刺五加注射液样品无菌检验不合格情况较为严重。
此结果表明,刺五加注射液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缺陷,产品质量存在着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请你局责成刺五加注射液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整顿,查找原因,并按照2007年国家局发布的《中药、天然药物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工作,针对原有基础研究薄弱的问题,研究改进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法,同时,应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及时对中药注射剂的说明书和标签进行修订。
请你局及时将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整顿情况和工艺、质量标准研究工作进展上报国家局。整顿及研究工作未完成前,暂不恢复刺五加注射液的生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