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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 【发布文号】闽教基〔2008〕83号
  • 【发布日期】2008-11-24
  • 【生效日期】2008-11-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

(闽教基〔2008〕8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自2003年开展首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工作以来,各实验校在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应用与推广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为促进新课程改革深入发展,推进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及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开展,增强实验校的示范和辐射力度,进一步加快我省基础教育改革的步伐,决定开展第二批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各地市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等)可按分配名额(附件1)提出申请。

2、各地市申报实验学校要注意布局的均衡,鼓励农村学校申报;原则上各地市农村远程教育项目学校申报比例应不低于40%。

二、申报办法

1、申请

申请学校填写《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表》(附件2)上报各设区市教育局,经审核盖章后,于2009年1月10日前上报到省电教馆。

2、评估

我厅委托省电教馆对申报学校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组织省市有关专家按照《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评估标准》(附件3)对各地推荐的学校进行现场评估和验收。具体评估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3、认定

经评估合格的学校,我厅将发文认定 “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并统一挂牌。

三、其它

1、申报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研究室

2、通讯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化教育馆研究室

邮编:350003 联系人:陈凤燕、张晓虹。

联系电话:0591-87278750

电子邮件:jyjssyzc@163.com

3、附件1―3下载网址:http://jyjs.shuguang.net

附件:

1、各设区市申报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限报名额

2、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表

3、福建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评估标准

福建省教育厅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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