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注[2008]688号
- 【发布日期】2008-11-27
- 【生效日期】2008-1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羟基脲制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羟基脲制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8]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控制羟基脲制剂的使用风险,保护患者用药安全,国家局决定对羟基脲制剂的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明书〔不良反应〕增加以下内容: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二、说明书〔注意事项〕增加以下内容: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该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请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尽快修订说明书和标签,并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还应主动跟踪该类药品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情况,按规定收集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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