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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城乡公共客运体制改革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办〔2008〕196号
  • 【发布日期】2008-12-02
  • 【生效日期】2008-12-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城乡公共客运体制改革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城乡公共客运体制改革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08〕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公共客运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城乡公共客运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公共客运协调发展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城乡公共客运体制改革协调工作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政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连伙英(市建设局局长)

副 组 长:连国平(市国资委主任)

董 澄(市交通局局长)

刘若兰(市公交集团公司董事长)

协调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处,主要负责协调城乡公共客运体制改革具体事项(含 统筹开展公交特许经营、公交营运线路规划、公交场站建设、公交车辆准入标准,统筹协调农村客运工作,不包含出 租车、轨道交通方面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副调研员林慧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名单附后)从成 员单位选调,全脱产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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