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 【发布日期】2005-09-23
- 【生效日期】2005-09-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济特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经济特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5年9月23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5年9月23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请废止《广东省经济特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 广东省经济特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