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贵州年鉴》组稿等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8〕123号
  • 【发布日期】2008-12-15
  • 【生效日期】2008-12-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贵州年鉴》组稿等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贵州年鉴》组稿等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8〕12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贵州年鉴》由省政府办公厅主管,贵州年鉴社主办。《贵州年鉴》是具有公报性、综合性、信息资料性、工具性、年史性的大型政府年刊,是宣传贵州、认识贵州的重要窗口,是各级各部门工作研究、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贵州年鉴》创刊24年来,为贵州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2009年《贵州年鉴》组稿等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年鉴工作的认识,加强对《贵州年鉴》组稿、撰稿和编辑出版工作的领导。编辑出版年鉴,是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2009年《贵州年鉴》稿件的组织、撰写、审核及其他相关工作。要加强对《贵州年鉴》工作站的领导,继续创造好的工作环境条件,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要注重各个工作环节的时效性,省直各单位、各部门的稿件力求在2009年3月20日前送达各分科主编,各分科主编在初编初审后于4月20日前、各市州地在5月10日前,务必将所属单位稿件送到贵州年鉴社。《贵州年鉴》编辑出版发行时间只能提前,不能推后。
二、稳定和充实《贵州年鉴》撰稿人队伍,确保稿件质量。《贵州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政策性、时效性强,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心强、文字能力好、政策水平高的同志担任《贵州年鉴》撰稿人。撰稿人有变动时,要及时予以补充,并将人员变动情况告知贵州年鉴社。各单位稿件要力求选材得当,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完整、准确、有效地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反映出来。并切实按照年鉴稿件的体例要求进行认真的撰写,切不可简单地把总结材料或领导讲话稿上送。要讲求质量,注重实效。
三、加强对《贵州年鉴》的宣传力度,积极做好《贵州年鉴》的图片征集和《贵州年鉴》的使用工作。图片和文字一样,都是年鉴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一不可。编辑出版年鉴,目的在于留存历史、服务当代。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关心支持年鉴事业,积极做好年鉴图片征集和宣传用鉴工作,充分发挥《贵州年鉴》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