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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8年4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2-16
  • 【生效日期】2008-12-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8年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8年4号

关于法国暂停含富马酸二甲酯座椅及鞋类制品进口和上市的通告




法国于12月4日签署了“关于暂停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座椅及鞋类制品上市的法令”, 在1年期限内,暂停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座椅及鞋类制品的进口及上市,凡产品或包装中含有含量可感知的富马酸二甲酯的座椅及鞋类制品,一律回收。

相关法令详见法国法律咨询网:www.legifrance.gouv.fr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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