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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以省政府名义举办中国宣城文房四宝之乡文化旅游节的批复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秘〔2008〕212号
  • 【发布日期】2008-12-26
  • 【生效日期】2008-12-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以省政府名义举办中国宣城文房四宝之乡文化旅游节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以省政府名义举办中国宣城文房四宝之乡文化旅游节的批复

(皖政秘〔2008〕212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以省政府名义举办中国宣城文房四宝之乡文化旅游节的请示》(宣政〔2008〕74)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中国宣城文房四宝之乡文化旅游节列入省政府主办节庆活动序列,每两年举办一届,由省政府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办,宣城市人民政府、省旅游局和中国文房四宝协会承办。

二、请你市商省旅游局等单位进一步丰富节庆内容,完善节庆活动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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