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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国艺术家史蒂芬・科瓦萨维奇、亚利山大・帕雷、亚伦・赫曼等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33号
  • 【发布日期】2009-01-08
  • 【生效日期】2009-01-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国艺术家史蒂芬・科瓦萨维奇、亚利山大・帕雷、亚伦・赫曼等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国艺术家史蒂芬・科瓦萨维奇、亚利山大・帕雷、亚伦・赫曼等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3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8]704、705、70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保利紫禁城剧院管理有限公司邀请下列外国艺术家来华演出:
美国钢琴家史蒂芬・科瓦萨维奇、法国钢琴家罗曼・德查姆、埃德尔・费雷,于2009年5月20日至6月15日来华,期间6月5日到北京演出;
美籍俄裔钢琴家亚利山大・帕雷,于2009年3月18日至4月8日来华,期间3月29日到北京演出;
以色列钢琴家亚伦・赫曼,于2009年2月18日至3月8日来华,期间3月1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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