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1-08
- 【生效日期】2009-01-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3号
关于受理永年大蒜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北、辽宁、福建、江西、山东、重庆、四川、陕西、青海等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永年大蒜等13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初审机构
产品名称
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方政府界定保护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技术规范
1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永年大蒜
河北省永年县现辖
行政区域
河北省永年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永年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请示》,永政呈〔2008〕13号
河北省邯郸市地方标准:
DB1304/T002-1998
《永年大蒜》
2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岫岩辽五味子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
现辖行政区域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岫岩辽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批复》,岫政发〔2006〕24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辽五味子种植协会企业标准:Q/XLWW02-2006
《无公害农产品 岫岩辽五味子种植技术规程》
3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临海杨梅
浙江省临海市
现辖行政区域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临海杨梅”地域范围的请示》,临政〔2008〕35号
浙江省临海市地方标准:DB331082/T005-2005
《临海杨梅》
4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清流溪鱼
福建省清流县现辖行政区域
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清流溪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的请示》,清政文〔2008〕140号
清流县农业标准规范:QLNY/T3.1-2008
《清流溪鱼池塘水库养殖技术规范》
5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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