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沈阳市发改委 沈阳市农委
-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2号
- 【发布日期】2009-01-13
- 【生效日期】2009-01-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沈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农委关于确保完成一季度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任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农委关于确保完成一季度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任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改委、农委《关于确保完成一季度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任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确保完成一季度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任务的实施意见
市发改委 市农委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实现2009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08〕33号)精神,积极应对挑战,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全市经济增长提供坚实的基础,按照“保增长、做贡献”的工作思路,结合一季度农业和农村生产特点,现就确保完成一季度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任务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县域经济主要指标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增幅,为全市经济保增长做出新贡献。
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59.9亿元,增长1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190亿元,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实现75亿元,增长30%;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9亿元,增长25%。
(二)冬季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应质量水平不断提升,为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做出新贡献。
一产业增加值实现18亿元,增长7%。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力争完成37亿元,增长8%;其中畜牧业产值达到30亿元,增长8.4%;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18万吨、10.8万吨和8.5万吨,分别增长18.8%、20.9%和5.5%。设施蔬菜面积达到69万亩,产量55万吨,增长15%。
(三)农民收入和购买力迈上新台阶,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做出新贡献。
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就业能力,确保农民工资性收入不降低;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现3200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00元以上,增长20%;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突破100亿元,增长18%。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生产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实现增产富民。
2.切实抓好冬季农业生产。大力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和高效特色产业,抓好一乡一品、一县一业,推进农业经济区发展;尽早启动设施农业小区建设,为完成全年目标奠定基础。
3.健全现代农业产业链条。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名优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搞活农产品流通,重点建设粮食、蔬菜、瓜果、生猪、牛羊、禽蛋等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推进30万亩基地的备案登记,使蔬果类出口基地注册达到50万亩以上。
4.落实农业结构调整任务计划。各地区要围绕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目标,制定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和计划,并落到农户。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涉农地区的对接,做好规划、土地流转、协调贷款等前期工作,做到任务早下达、政策早出台、建设早开工。
(二)积极开展春耕备耕。
5.抓好物资备耕。全市春耕需要化肥17.5万吨(折纯量)、种子3493万公斤,农药2500吨、农膜30000吨,供销系统、农业部门要抓紧时间组织货源,保证春耕生产物资供应充足。
6.搞好科技备耕。重点围绕“一村一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技培训,引导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深入开展与省农科院科技共建活动,实施“五大提升行动”,组建10个专家服务团包乡包项目。
7.加强农机备耕服务。各地农机部门要抓紧农机具检修,做好春耕生产所需柴油准备工作。推进30个水稻、20个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村建设。扶持农机大户,加快先进实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8.开展打假保春耕。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力度,通过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市场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农民买上放心农资。
(三)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9.推动土地流转。把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全年农村改革的重中之重,尽早提出全市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农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
10.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完善全市农产品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抓好新民市、辽中县、苏家屯区24个重点乡镇30万亩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和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出台《沈阳市高毒剧毒农药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把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1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普遍建立检测制度。启动水果、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12.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沈政发〔2008〕29号)精神,规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13.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鼓励主导产业区建立区域中心站,增强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为结构调整提供技术保障。
14.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加强县域商贸中心、乡村商服中心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拓展农家(资)店服务功能,实现城市与农村商品的双向流通。
15.推进农业经济区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推动于洪区涉农部门和九龙河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乡镇联动配套改革,加快苏家屯永乐、东陵祝家、新民大民屯等农业经济区体制改革步伐。
16.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建设,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研究组建现代农业担保投资公司,通过银行放大财政投入效应。
(四)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
17.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每个地区重点依托1个上规模、有特色的重点园区,以专业招商、工业地产招商、标准化厂房招商、项目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工作,吸引对财政贡献率高、可持续发展的优质项目落户县域。
18.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有关扶持政策,促进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开工项目加紧建设、竣工项目尽快投产、投产项目尽快达产。
(五)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19.确保完成国家新增投资安排我市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辽中县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在1市3县实施14万亩防护林工程;在苏家屯区和康平县建设1处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和20处沼气服务网点;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在沈北新区和新民市建设20个乡镇兽医站,确保按照国家要求于3月末前形成新的实物工作量。
20.加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提高项目承载力。引导项目到园区摆放,产业向园区集中,集群在园区发展,努力打造一批百亿元产业集群。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坚定发展信心。各地区政府必须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积极应对挑战,化危机为机遇,克服冬闲思想,围绕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开展春耕备耕和推进农村改革等工作任务,做到早准备、早计划、早部署,确保实现农业农村经济首季开门红。
(二)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为实现开门红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改进资金拨付方式,解决农业结构调整所需资金问题。农村信用社继续增加对设施农业、高效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贷款支持,市、县两级担保体系要为结构调整提供贷款担保,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吸引民营资本参与设施农业、高效特色产业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人经济发展。同时,紧抓国家扩大内需的投资机遇,主动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力争有更多重大项目和资金落到我市农村。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落实。确保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开门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抓好层层落实,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实现2009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开门红各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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