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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盆地石油勘探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17号
  • 【发布日期】2009-01-19
  • 【生效日期】2009-01-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盆地石油勘探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盆地石油勘探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洛阳盆地石油勘探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盆地石油勘探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海勤(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

副组长:李跃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牛继成(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张耀虎(市国土局调研员)

王国栋(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旭东(市监察局副局长、市优化办副主任)

韩建军(偃师市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吕五权(伊川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保柱(宜阳县县长助理)

李民辉(河南油田地调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牛继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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