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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银川市国税务局的决定
  •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发〔2009〕12号
  • 【发布日期】2009-01-23
  • 【生效日期】2009-01-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银川市国税务局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银川市国税务局的决定

(银政发〔2009〕12号)




2008年,银川市国家税务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组织税收收入,扎实推进科学管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尤其在下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市国税局积极应对,迎难而上,认真分析形势,强化组织收入措施,确保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32.27亿元,提前1个月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组织市(区)级收入3.31亿元,增收4910万元,为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银川市国税局予以通报表彰,奖励资金从市国税局2008年超收奖励资金中解决。

希望银川市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再接再厉,戒骄戒躁,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不断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做好2009年税收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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