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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9年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发〔2009〕3号
  • 【发布日期】2009-02-06
  • 【生效日期】2009-0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9年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9年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哈政发〔2009〕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有关单位:

现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9年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方案》予以印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分解目标任务的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所承办的主要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并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特别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项目,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督办推进作用,与承办单位共同落实目标任务。

三、严格督办检查。市政府目标办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实施全程督办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9年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方案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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