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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调整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函〔2009〕15号
  • 【发布日期】2009-02-11
  • 【生效日期】2009-02-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调整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调整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9〕15号)




各有关单位:

最近我局对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厂项目官员进行了调整。现将各核电厂项目官员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蒋帆同志担任大亚湾核电厂项目官员,郝晓峰同志不再担任大亚湾核电厂项目官员;

韦力同志担任岭澳核电厂项目官员,殷德健同志不再担任岭澳核电厂项目官员;

龚礼贤同志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张义昌同志不再担任秦山核电厂项目官员;

龚礼贤同志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扈黎光同志不再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项目官员;

刁锦辉同志担任秦山第三核电厂项目官员;

朱志斌同志担任田湾核电厂项目官员,李吉根同志不再担任田湾核电厂项目官员;

扈黎光同志担任福清核电厂项目官员,韦力同志不再担任福清核电厂项目官员;

扈黎光同志担任海南昌江核电厂项目官员;

扈黎光同志担任秦山第二核电厂扩建工程项目官员;

张琳同志担任秦山核电厂方家山扩建工程项目官员;

方贤波同志担任台山核电厂项目官员,蒋帆同志不再担任台山核电厂项目官员;

方贤波同志担任防城港核电厂项目官员;

方贤波同志担任宁德核电厂项目官员,蒋帆同志不再担任宁德核电厂项目官员;

贾祥同志担任阳江核电厂项目官员,蒋帆同志不再任阳江核电厂项目官员;

贾祥同志担任岭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项目官员,蒋帆同志不再担任岭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项目官员;

贾祥同志担任红沿河核电厂项目官员,韦力同志不再担任红沿河核电厂项目官员;

李吉根同志担任三门核电厂项目官员;

封有才同志担任海阳核电厂项目官员,扈黎光同志不再担任海阳核电厂项目官员。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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