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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9号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9号
  • 【发布日期】2009-02-17
  • 【生效日期】2009-02-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9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9号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香港特区政府提供的非配额管理粮食“香港登记进口商”名单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香港工贸署核准,在首批14家“香港登记进口商”的基础上新增2家,企业名称分别为:“百宜贸易公司”和“维他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更新后的共16家“香港登记进口商”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二、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简化操作流程,即日起香港工贸署会将“香港登记进口商”名单及时发布在其网站上(网址:http://www.tid.gov.hk/sc_chi/import_export/nontextiles/nt_flour/files/list_non_quota_sc.pdf),海关总署将不再另行公告。内地出口商和内地海关在办理非配额管理粮食输港不征税手续时,对香港进口商登记情况均可通过香港工贸署网站查询。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香港登记进口商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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