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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中国实验快堆调试总大纲》的函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函〔2009〕16号
  • 【发布日期】2009-02-24
  • 【生效日期】2009-02-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中国实验快堆调试总大纲》的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中国实验快堆调试总大纲》的函

(国核安函〔2009〕16号)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呈审中国实验快堆调试总大纲的函》(原安函〔2009〕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院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院《中国实验快堆调试总大纲》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院在中国实验快堆的调试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该大纲,保证大纲实施的有效性,确保调试安全和调试质量。今后若对该大纲进行修改,你院需及时报我局审查认可。

为了监督本大纲的实施,我局确定了调试阶段监督控制点(H点)和调试监督试验项目,见附件一与附件二。



附件:1.中国实验快堆调试阶段监督控制点(H点)

2.中国实验快堆调试监督试验项目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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