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9]43号
- 【发布日期】2009-02-27
- 【生效日期】2009-0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甘肃省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甘政办发[2009]4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甘肃省2009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200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决策部署的重要一年。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着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严峻挑战,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加大,要紧紧抓住中央出台扩大内需十项措施的重大机遇,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努力使体制机制创新成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持平稳增长的推动力。
2009年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以保持增长、扩大内需、强化基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探索,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增长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围绕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着力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一)继续深化以资产重组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以发展为目标,按照“通过资产重组做大做强一批企业,通过上市快速发展一批企业,理顺体制整合一批企业,辅业改制精干主体提升一批企业,实施破产重组一批企业”的思路,重点推进酒钢集团与哈萨克斯坦欧亚财团,白银公司与中信集团,华煤集团与华能集团的战略合作。积极协调兰石集团、兰州电机有限公司破产重组后的二次重组,以谋求更大发展。积极推进省电投集团陇能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煤集团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上市工作。力争完成兰通厂、兰拖厂、兰电公司、兰炭集团、天水长控厂、长风集团等6户省属重点破产企业的破产收尾和重组工作,确保在政策有效期内基本完成省属重要骨干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二)加快推进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按照“改制放活一批、改制脱困一批、改革撤并一批、改制攻坚解决遗留问题稳定一批、研究探索企业办社会职能市场化减负一批”的思路,加快推进省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妥善处理省直部门直属管理的企业、省行业协会所属企业、省属企业所属二级企业等领域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同时,研究提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市场化改革分离的途径和办法。
(三)加快市政公用等垄断性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步伐。鼓励大中型市政公用企业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方向,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国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支持中小型的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企业,采取出租、租赁、委托经营、股份制或出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格局。
(四)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创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研究制定有关全民创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出口工程的政策措施。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98号),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着眼于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探索建立全省担保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省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风险补偿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担保行业发展和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补偿。
二、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计划,加大涉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探索创新力度。
(一)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多种有效方式,促进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的前提下,探索采取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进行确权、建立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推行发展农村土地合作社等模式盘活土地资本。建立健全县、乡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对流转工作的业务引导,进一步规范流转合同签订、备案、变更登记、办证程序,逐步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建立健全协调、调解、信访、仲裁、司法等渠道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机制。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我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选择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县区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要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探索山林权属承包到户后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三)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巩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编制实名制,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任务。探索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途径和保障措施,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巩固“乡财县管”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果,适时扩大“省直管县”试点范围,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试点。健全乡村两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研究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制度。研究制定我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案和工作实施办法。
(四)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大力改善“三农”金融服务。继续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问题。采取贴息、奖励和政策倾斜的措施,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开拓农村市场,加大对“三农”和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回流,解决“三农”金融供给总量不足的问题。积极协调采取增资扩股,资产置换,政府注资等措施,妥善处置个别农信社的高风险问题。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协调落实农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协调建立省级财政、税收、信贷、农业、民政、水利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的机制。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规范、引导和发挥民间借贷在活跃经济、服务“三农”中的积极作用。
(五)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机制。围绕提高农民收入和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和完善产业化各环节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对基地农户的辐射带动能力,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比重。鼓励龙头企业提供农机、良种,培训农民,吸纳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等多种形式带动农户发展,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户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方式。鼓励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创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扶持培育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开展跨区域经营。通过搭建平台,促进龙头企业与基地、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的有效对接,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六)加快构建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型体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等“六个统筹”上取得突破,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动城乡发展融合。鼓励市州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强县扩权”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改革劳动管理体制,调节劳资关系,逐步取消限制农民进城务工经营的限制性规定,切实放宽农民进城安家落户的相关规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探索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七)大力推进农垦体制改革。着眼于优化配置生产要素,聚集和释放生产力,推进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把加快农垦事业发展与推进区域经济结合起来,增强农垦企业与地方经济的融合,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三、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体制改革。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精神,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审改工作机制,编制完成依据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务大厅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网络审批系统。
(二)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完成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抓紧制订我省省直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和项目后评价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积极推进投融资市场化改革进程,大力培育各类投融资主体。积极鼓励社会投资,扩大我省投资规模。鼓励民间资本在参与我省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桥梁、城市公交、文化场馆、旅游开发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和发展,政府通过提供再担保基金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加大政府对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统一调控力度,探索建立更为有效的政府资金配置管理机制,努力将产业投资无偿补助变为有偿使用。
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通过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准入、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的淘汰、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等机制,逐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的主体行为,建立规范、健康的招投标市场。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县、乡最低财政支出保障机制。从增值税、营业税和资源税3个税种的收入分享范围及比例上调整和完善省对市州及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统一支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制度的改革,增加预算透明度。加快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的支出要向低收入群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倾斜。
按照国家部署做好全省增值税转型和成品油税费改革。继续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完善资源税计征办法,实行从价及从量相结合的计征办法。进一步完善消费所得税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鼓励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开征资源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围绕要素市场发展,继续推进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抓紧制订出台我省关于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意见,鼓励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全省资本市场发展基金。建立全省企业上市的快速决策机制,全面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鼓励处于行业领先的绩优上市公司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扩大企业(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探索发展各类投资基金。积极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支持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同行业拆借市场和开展资产抵押或股票质押贷款等融资业务。继续推动证券公司控股期货公司,提高期货公司市场竞争力,做好开展金融期货业务的准备,争取证券公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资格,加快期货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二)继续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加快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步伐,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注册资本金,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监事会有效监督、经营班子高效运转的合理架构与运行机制的形成。继续强化企业绩效管理、内控风险管理和各项业务管理的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管理机制和创新机制。努力提高全省金融业开放水平,继续做好“招行引资”工作。改善金融服务环境,建立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三)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41号)和体制顺畅、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公共资源整合,实施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块业务统一规划建设,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健全市场功能,完善市场机制,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完善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积极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认真执行“双控”指标,严格依据有关技术指标合理确定供地数量,引导和促进建设项目集约高效用地。完善探矿权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审批探矿权、采矿权,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严格控制矿山总数和新设采矿权。完善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矿产资源费征收方式,探索建立与资源储量和利用水平相挂钩的浮动费率制度。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机制。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监管责任体系。
五、围绕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继续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一)推进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重点做好失业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快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把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全民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努力在统筹城乡就业上取得明显成效。修改完善《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制定《甘肃省就业援助办法》、《甘肃省公益性就业服务捐赠办法》以及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城乡一体的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离退休职工、在校贫困大学生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以国家出台供销系统参加养老保险政策为契机,研究制定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办法。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试点。加快推进社区建设,逐步实现企业病退休人员、伤残人员的社区管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用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扩大试点范围。把养老保险的扩面重点放在灵活就业人员和困难集体企业上,失业保险着重解决事业单位参保不缴费和财政性欠费问题,医疗保险着重解决优势行业不参保和困难企业、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难的问题,工伤保险着重解决“老工伤”纳入社会保险的问题。逐步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工亡职工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问题。
(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选准方向,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大企业自主创新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力争在一些领域实现突破。加快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加大对公益类科研机构稳定支持力度,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公益服务能力。支持省属开发类科研机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快企业化转制步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探索和创新科技特派员创业长效机制。
(四)加快教育体制改革。以人力资源开发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按照普及义务教育、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方向,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改革。努力完成宕昌县“两基”攻坚任务。不断扩大高等教育资源,稳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择优建设省级特色专业点,改造传统专业,着力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社会竞争力强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把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战略之举,以就业为导向,推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的办学模式,促进职业技术教育的大发展。
(五)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从制度建设入手,探索解决影响我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努力缓解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扩大的趋势。
(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精神,完善财政政策,确保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创新投融资政策,完善并落实好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推动面上改革,突出解决好人员安置、社保衔接和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把发展文化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六、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探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健全节能减排机制,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继续完善多元化的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的财政激励机制。切实落实差别电价的相关政策,继续限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充分抓住我省作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份的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实施《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08〕70号),建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探索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鼓励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积极开展跨行政区的合作发展,发展多种形式的省际间、城市间经济协作。鼓励支持兰州、酒泉―嘉峪关、天水探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培育并壮大区域经济增长极。支持陇南、平凉、庆阳等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跨省区的经济合作,鼓励市州、县区之间的自主合作与协调发展。
(三)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继续做好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培育和发展新的节水基地,建立节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节水企业、节水小区、节水校园、节水单位创建活动。抓好43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修编完成《河西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河西地区重要河流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在河西五市全面推开节水型社会建设,使河西走廊成为我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带。加快水权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水权机制、分配规则和交易规则的确立,为水市场的发育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鼓励用水户之间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的用水需求,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实现水资源费的统一征收。
(四)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完善以项目业主为主、政府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大力调动企业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力量。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产业链条延伸,策划好产业链招商项目,建立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知名企业的直接联系,大力引进各类投资主体参与产业链拓展延伸,努力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条完整、互相协作配套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我省产业配套能力和发展后劲。抓紧出台加快我省开发区发展的意见,力争使我省的2个国家级开发区和34个省级开发区真正成为加快改革发展和扩大开放的生长点。
为确保2009年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必须进一步完善深化改革的工作机制,继续探索深化改革的推进方式。继续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改革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总体指导工作,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牵头主抓改革的责任,切实加强部门内部、各部门以及各地区之间的改革工作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积极组织进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查研究和专项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加强对重大改革措施的工作协调和衔接配套,保证各方面改革有序推进。注重探索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鼓励各市州、县区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各类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并适时将成熟的做法加以总结推广。
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协调调动各方力量,统筹考虑改革成本,逐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改革实施过程的跟踪调研,落实改革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对2009年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省发改委要适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并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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