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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9〕231号
  • 【发布日期】2009-03-17
  • 【生效日期】2009-03-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231号)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信诚〔2009〕059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地址由“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经贸城东一办公楼10层1-12室”,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北京新东安广场第3座10层第1001-1027号”。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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