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四川省财政厅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3-18
- 【生效日期】2009-03-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财政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四川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
为了确保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正确执行,规范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核审批行为,提高退税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附件2)、《财政部关于明确办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的补充通知》(财监[2009]7号,附件3)制定了《四川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四川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
3、《 财政部关于明确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的补充通知》(财监[2009]7号)
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四川省财政厅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