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03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2-31
  • 【生效日期】2005-12-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0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03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宁陵金顶谢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宁陵金顶谢花酥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宁陵金顶谢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宁陵金顶谢花酥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函》(宁政函[2005]1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南省宁陵县的石桥、孔集、柳河、逻岗、阳驿、张弓、程楼、城郊、乔楼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符合无公害梨产地土壤及水质环境条件的沙壤土,土壤ph值7.5至8.5、土壤有机质含量0.6%以上的园地建园。

(二)栽培管理。

1. 种苗:采用杜梨做砧木,利用嫁接法培育苗木。

2. 授粉树品种的选择与配置:以红蜜梨、雪花梨、明月梨、荏梨等品种为授粉品种;授粉品种与金顶谢花酥梨的配比是1:8至1:10。

3. 栽植密度:根据技术水平等条件,每667m2(亩)定植不超过83株。

4. 施基肥:每1kg梨果需施2kg左右优质有机肥,混入适量磷、钾肥,于采果后落叶前施入。

5. 土肥水管理: 采用树冠下覆草、果园种草、果园清耕等措施进行土壤管理;第一次追肥在萌芽前后;第二次在花芽分化及果实膨大期(6月中下旬);第三次在果实生长后期。第一次追施尿素20至25 Kg,第二次追施三元素复合肥40~60 Kg,第三次追施硫酸钾30至50 Kg。每年于萌芽前、幼果膨大期、果实膨大期、土壤封冻前,灌水4次,采收前15天禁止浇水。

6. 树形与结构参数:按照生产优质高档梨果的要求,采用疏散分层形或开心形等树形。树冠覆盖率达到80%以上,树冠高度4米以下,冠幅4米左右,每667m2(亩)留枝量4至6万个左右,叶面积指数3至5。生长枝、育花枝、结果枝的比例基本稳定在1:1:1。

7. 产量指标:每667m2(亩)产梨果2500至3000Kg。

(三)采收与果实分级、包装。

根据果实成熟度、用途和市场需求在盛花后135至165天开始采收,按照GB10650―89的要求进行分级、包装。

(四)质量特色。

1. 外观特征:果实为近长圆形,果皮黄而微绿色,梗洼附近果点较大,周围间有突起,有放射状金黄色锈斑,果皮光滑,皮质较厚,果梗中粗,萼洼广而浅,萼片脱落或宿存;果肉白色、多汁、味甜。

2. 理化指标:果实硬度3.8至4.0kgf/cm2,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0%,总酸含量≤0.10%,固酸比值≥100:1。

三、专用标志使用

宁陵金顶谢花酥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商丘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宁陵金顶谢花酥梨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