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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大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大政发 [2009] 28号
  • 【发布日期】2009-03-19
  • 【生效日期】2009-03-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大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大政发 [2009] 2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全市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承办单位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执政为民的要求,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市发展改革委等42个先进单位和周柏东等6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

2009年,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要切实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科学行政的能力,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大连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大连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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