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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2009〕39号
  • 【发布日期】2009-03-24
  • 【生效日期】2009-03-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政〔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8年度,我市各目标责任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发展机遇,合理安排部署,克服诸多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责任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努力。现对2008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7个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一)全面完成(8个单位)

宜阳县、汝阳县、洛龙区、西工区、涧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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