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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1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3-30
  • 【生效日期】2009-03-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09年1号

关于欧委会发布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投放市场决议的通告




2009年3月17日,欧委会发布一项决议,自2009年5月1日起,欧盟成员国必须保证禁止含有富马酸二甲酯(dimethylfumarate)的产品投入市场;对已经存在于市场上的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必须从市场中撤回,并从消费者中召回;消费者必须获知该产品的风险。

为此,质检总局提醒出口欧盟的企业、贸易商,相关行业协会高度关注此项新要求,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损失。

相关决议详见欧委会官方网站:eur-lex.europa.eu。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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