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督 〔2009〕4号
- 【发布日期】2009-03-31
- 【生效日期】2009-03-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7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77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闽政办督 〔2009〕4号)
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
陈展弘代表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重视代表建议合理交办给承办单位的建议》(第1877号)已收悉。现将我厅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科学分类、合理交办建议问题。
科学分类、合理交办是办好、办实代表建议的关键。近几年,省政府系统实行建议的二级交办、督办制度,使交办的准确率和代表的满意率得到了稳步提高。一是及早介入,慎重确定承办单位。每年省人大会议期间,省政府办公厅都组织各业务处及政府系统主要承办单位的业务骨干参与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工作,第一时间认真审阅代表提出的建议,并按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内容影响面广、涉及部门多的建议反复讨论,层层把关,力求交办意见既贴近代表真实意愿,又便于承办单位对口办理。二是加强组织,全面部署办理工作。省 “两会”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对建议办理工作做全面部署,并就各单位如何签收下载建议、密切沟通联系、加强配合协调、按时规范答复等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承担起督办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的职责。三是密切联系,及时调整办理单位。建议交办后,省政府办公厅及时跟进,逐个落实承办单位建议签收情况,敦促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签收、下载建议。对于承办单位关于建议交办的不同意见,能够认真倾听,综合分析,牵头协调,及时调整,保证了建议交办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关于提高建议办理 “落实率”和 “落实质量”,关注热点建议办理,注重办理实效等问题。
(一)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提升到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 “两个先行区”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每年省 “两会”期间,黄小晶省长都强调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尽最大努力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对于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建议,省政府领导还亲自过问甚至参与督办。例如近年来不少代表提出关于加大产品质量及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方面的建议,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黄小晶省长在2007年全省质量工作会上特地强调要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张昌平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叶双瑜副省长、李川副省长任副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3位副省长亲自带队率省直有关部门分赴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省政府连续多年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 “食品放心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省长、副省长们直接领导下,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使产品质量及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二)省政府办公厅始终将提高建议办理 “落实率”和 “落实质量”作为建议督办的重中之重,对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办。一是在每年4月初,召开两场 “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邀请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参加,共同查摆、分析、协调解决建议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交流办理经验,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二是在每年8、9月份,会同省人大有关委、办、室,共同开展建议办理工作 “回头看”活动。通过各承办单位自查、省政府办公厅抽查等形式,督促各承办单位对原先答复 “正在解决”(A类)或 “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类)但仍未解决的,加大落实力度,尽早将承诺落到实处;原先答复 “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C类)或 “留作参考”(D类)的,如果条件已成熟要抓紧研究解决。2007年和2008年,通过 “回头看”,分别有120件和131件原为“B类”的建议上升为 “A类”,有效提高了建议办理的落实率。三是加大不满意件再办理督办力度。不满意件中提及的问题往往是各单位工作中的难点,做好不满意件的再办理对提高建议办理整体质量,推动部门工作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每年7月份,省政府督查室召开有关承办单位参加的不满意件办理工作座谈会,实事求是地分析初次办理代表不满意的原因,交流再次办理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做好不满意件再办理的具体意见,有力推动了不满意件的落实,推动部门难点、热点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三)政府系统承办单位都能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的办理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部门工作,提高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对思路类的建议,放到全省经济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对项目建设类建议,纳入到整体规划中去统筹考虑;对资金类建议,想方设法筹集尽量予以解决。一把手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建议办理模式已被大多数的承办单位所采用。各承办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建立起一些行之有效的办理机制,如:教育厅制定厅领导挂钩督办制度,每位厅领导牵头督办2件建议,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亲自登门与代表沟通;省发改委年初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年终将办理工作完成情况和处室、个人评优、评先挂钩;省财政厅建立建议办理工作台帐,定期通报建议办理进度,对办理工作实行分段督查、全程跟踪等等,这些都为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省人大指导下,通过多年的努力,省政府办公厅在建议交办、督办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也已建立起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建议办理机制,建议办理的质量正逐年稳步提高,办理的成效正在政府各项工作中得以体现。但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在建议交办、督办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承办单位确定不准确、不全面,对部门办理工作指导不够,个别建议办理结果不能令代表满意,多年来反复提出的建议督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在省 “两会”召开之前,组织参与建议分办、交办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政府各部门三定方案,尤其是加强对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的了解,从而使建议交办更加准确。二是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建议,及时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本意并在确定承办单位时尽量尊重代表的意愿。三是强化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指导。通过召开建议办理工作有关会议、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政府系统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四是加大调研力度。对代表多年来反复提出的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通过扎实的工作让代表们满意。
领导署名:刘 明
联 系 人:谢 敏
联系电话:0591-87802211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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