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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专用货车提车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产险〔2009〕307号
  • 【发布日期】2009-04-07
  • 【生效日期】2009-04-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专用货车提车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专用货车提车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9〕30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专用货车提车保险条款〉及其附件的请示》(人保财险条款〔2009〕5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使用安徽江淮汽车专用货车提车保险条款、费率,条款编号为A01G02Z01090407。

此复

附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专用货车提车保险条款和费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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