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64号
- 【发布日期】2009-04-12
- 【生效日期】2009-04-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的领导,根据《洛阳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洛办〔2009〕3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洪昌(市长)
副组长: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
沈庆怀(副市长)
罗 慧(市长助理)
成 员: 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亦丁(市监察局局长)
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孟红兵(市建委主任)
吴振卿(市科技局局长)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邬晓芒(市人事局局长)
苗欣欣(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黄清旭(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张好富(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王永兴(市民营企业服务局局长)
赵 震(市交通局局长)
王须才(市农业局局长)
张玉琪(市林业局局长)
曾丹梅(市商务局局长)
乔卫国(市审计局局长)
李明智(市环保局局长)
张尚君(市统计局局长)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和剑光(市工商局局长)
齐群跃(市国税局局长)
王学荣(市地税局局长)
袁祖国(市粮食局局长)
赵晓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陈亚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煤炭局局长)
唐 超(市国资委主任)
裴万赢(市农机局局长)
王运洲(市房管局局长)
沈光荣(市黄金局局长)
王彦民(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春全(市金融办副主任)
梁乐民(洛阳海关关长)
程亚男(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行长)
马银定(中国银监会洛阳监管分局局长)
陈殿文(郑州铁路局洛阳车站站长)
郑瑞晨(洛阳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李跃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新、徐聪、李德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精干人员,认真组织做好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经济宏观调控措施,研究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密切监控和分析经济运行态势,根据我市经济运行及企业经营状况,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具体措施,明确重点服务企业。每个重点服务企业要有一名政府或职能部门领导作为联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及时了解、帮助企业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落实省委省政府 <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实施意见》的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
三、工作机制
1.分级负责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名单于4月15日前报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上报联络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牵头,从市建委、国资、国土、商务、民营、环保、统计、工商、税务和质检等部门抽调相关专业人员,集中精力做好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2.信息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9、19、29日向市企业服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企业服务年活动进展情况。
3.例会制度。由市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每月召开一次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例会。建立企业生产及工业在建项目周例会制度和不定期召开现场办公会制度,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
4.督查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检查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了解企业对职能部门的意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
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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