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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外贸10强企业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宁波市
  • 【发布文号】甬政办发〔2009〕93号
  • 【发布日期】2009-04-21
  • 【生效日期】2009-04-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外贸10强企业的通报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外贸10强企业的通报

(甬政办发〔2009〕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我市广大外贸企业迎难而上,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外向型经济再上新台阶,当年完成外贸进出口额达678亿美元,增长20%,其中外贸进出口额前10家企业合计完成进出口额122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18%,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外贸优势龙头企业,激发外贸企业创业创新的积极性,经市外经贸局推荐、宁波创业创新风云榜表彰颁奖活动组委会审定,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宁波奇美电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08年度宁波市外贸10强企业”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引领带动全市广大外贸企业加快创业创新步伐,为我市率先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开创外向型经济科学发展新局面再建新功。

附件:2008年度宁波市外贸10强企业名单

二○○九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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