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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银川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
  •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发〔2009〕61号
  • 【发布日期】2009-04-24
  • 【生效日期】2009-04-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银川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银川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决定

(银政发〔2009〕61号)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科技发展能力,加快农业科技的综合集成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支撑能力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命名“银川市西夏兴泾肉牛养殖科技示范园区”、“银川市永宁杨和设施园艺科技示范园区”、“银川市永宁慧彬酿酒葡萄科技示范园区”和“银川市灵武韩氏奶牛养殖科技示范园区”为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希望新命名的4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依托银川市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条件和现有基础,依靠科技创新体制,突出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业科研及应用水平,真正把农业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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