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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博会招商成果跟踪落实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秘〔2009〕117号
  • 【发布日期】2009-05-22
  • 【生效日期】2009-05-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博会招商成果跟踪落实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博会招商成果跟踪落实工作的通知

(皖政秘〔2009〕11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暨第五届中国国际徽商大会已圆满闭幕,巩固、落实、扩大大会招商成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确保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提高对接项目的成功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抓紧落实大会签约项目

各市、省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联系大会签约项目,重大项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尽快协调落实土地、环保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实施进度,争取合同类签约项目年内注册登记,尽早开工实施。要防止出现签约项目一签了之或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大变小等现象。对协议类签约项目特别是一些签约金额较大、实施周期较长、前期工作尚未完成的大项目,各市、各部门要主动作为,抓紧开展项目调研论证,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解决措施,逐条落实工作责任,力争协议项目成功落地。

为推动签约项目落实,对中博会期间签约的重大项目,凡是能够实际到位实施的,在保障项目用地、加快环评时间、优先项目核准等方面,视同省“861”项目。需报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重大项目,省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需要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的大项目,各地要及时上报,省政府将适时召开重大项目协调会,推动一批大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二、要积极跟进大会对接项目

第四届中博会期间,300多名境内外客商与我省数百家项目单位及企业进行了现场对接。参与邀商推介的各有关部门要保持与客商的交流联系,及时了解项目对接效果、客商投资意愿,力促客商来皖考察投资,并将客商投资信息及时反馈各市。各市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对凡是有投资意向的对接项目,要指定专人主动与客商联系,锲而不舍地推动项目对接成功。此外,各市、省有关部门要收集整理一批客商资料,掌握一批客商投资意向,建立健全客商信息库,加强与有投资意向重点客商的联系。

三、建立项目进展通报制度

自6月份起,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分头逐月统计内外资签约项目(见附件1、2)进展落实情况和对接项目落地情况,汇总后按季度通报全省。各市、省有关部门要于6月10日前将项目跟踪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分别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每月25日前将签约项目进度表(见附件3)和对接项目洽谈成果,分别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商务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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