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吉政发 〔2009〕14号
- 【发布日期】2009-06-02
- 【生效日期】2009-06-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吉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意见
(吉政发 〔2009〕14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 《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6〕8号)和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抓住国家对农机装备加大补贴扶持政策和我省实施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以及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项目的宝贵机遇,重振我省农机装备产业,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我省农机装备产业的基本情况
我省农机装备产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发展,形成了长春拖拉机厂、四平联合收割机厂、延边插秧机厂等一批骨干企业,生产 “CT”拖拉机、“东风”收割机、“春苗”插秧机等重点产品。吉林大学农机设计制造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农机装备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吉林农业机械研究院是国内知名的农机装备科研机构,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我省发展农机产业的优势体现在:一是老的品牌优势仍在,“CT”、“东风”等品牌在国内特别是东北地区还有一定影响;二是政策支持力度大,省市政府累加农机购置补贴对域外农机企业吸引力强;三是长春、四平等地基础较好,起步较早,具备做大的潜力;四是我省地处东北腹地,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并且正值我省建设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农机装备市场需求巨大。但由于多年的调整冲击,目前我省农机装备企业规模较小,品种单一,技术基础薄弱,人才流失严重,质量体系不健全,支撑体系不配套。到2008年底,全省共有规模以上农机生产企业160户,其中整机制造企业24户,配套企业136户,完成年产值10亿元,占全国的4‰。农机销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占全国销售收入比重的1?2%。总的来看,我省发展农机装备产业基本上是重新创业,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通过招商引资、产权结构调整、同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农机龙头企业,带动零部件配套滚动发展,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农机产业体系。着力建设长春、四平、延边三大农机装备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农机大市场和农机服务业。打造农机品牌,建立人才队伍,提升研发实力,把农机装备制造发展成一个优势产业,再创吉林省农机工业辉煌。
(二)发展目标。
到2011年,全省农机装备完成工业总产值75亿元。规模以上整机制造企业40户,配套企业200户。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企业集团3户,年产值超过2亿元的现代农机制造企业10户,年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农机销售企业8户。年产大中马力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3000台 (套),玉米收获机3000台,水稻收割机和插秧机12500台,零部件地产化率达到40%。以中大马力拖拉机、半喂入玉米收割机、水稻收割机、高速机动插秧机等为代表的主要产品品种增加25%以上。长春农机装备制造等农机产业园区具备一定规模,园区内配套企业过百户,初步形成企业间关联紧密、配套能力较强的全省农机工业集中示范区。长春绿园农机大市场建成东北最大农机集散基地。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机装备研发、制造、管理、销售、服务、培训体系。
三、农机装备产业的发展重点
(三)以长春九台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为中心,建设农用动力机械生产基地。依托长拖农业机械装备集团、中机北方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集团重点发展50-120马力系列大中型轮式拖拉机。逐步恢复并稳定20-50马力小型拖拉机在东北三省及蒙东地区的市场。
(四)以四平地区为中心,打造玉米、水稻收获机械生产基地。依托四平东风机械装备集团公司、中机北方机械有限公司、延吉锋陵公司,稳定发展传统切流式稻麦收割机和全喂入水稻收割机,大力发展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纵轴流稻麦联合收割机以及自走式、背负式玉米联合收割机等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收获机械产品。
(五)以延边地区为中心,着力建设移栽播种机械产业基地。依托延吉插秧机制造有限公司、榆树华裕机械有限公司发展高速机动插秧机和高性能钵育苗插秧机。鼓励企业发展精密播种机、精种式施肥播种器等移栽播种机械。提升高速机动插秧机、精密播种机研制开发能力。
(六)发挥区域优势,着力建设长春绿园农机大市场。充分发挥我省地处东北腹地,为东北三省一区交通枢纽的优势,将长春绿园农机大市场建设成为东北地区农机集散基地,搭建农机生产、销售、服务平台,带动农机生产企业及相关零部件配套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
四、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七)鼓励同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农机龙头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长拖农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机北方机械有限公司、四平东风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延吉插秧机有限公司等一批农机装备制造企业集团。通过股权转让、合资合作等方式,采取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等措施,加快长拖集团、四平东风收割机、延吉插秧机等企业与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步伐,做强做大农机龙头企业,带动相关零部件配套产业集群式发展,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机产业体系。
(八)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机装备企业建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技术中心,支持企业上一批先进适用实验检测设备,提升研发试验检测能力。省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资金要加大对中大马力拖拉机、玉米和水稻收割机等农机项目的补贴力度,全力提升农机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水平。农机装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享受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吉政办发 〔2009〕4号)。鼓励农机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技术联盟,围绕农机装备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支持农机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农机装备企业,各级政府要给予奖励补助。
(九)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机装备企业集群式发展。搞好长春九台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四平收获机械产业园的功能定位,做好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机零部件配套、研发、服务及上下游关联产业,着力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群优势。支持农机主机厂与配套企业的产品技术、产权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机及零部件研发制造战略伙伴。省内农机主机企业要优先选用省内配套企业产品,稳定并不断扩大配套份额。省市设立的工业园区建设资金要加大对长春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四平收获机械产业园的支持力度。农机产业园所在开发区上划省市财政的共享收入,以2008年为基数,2009年至2010年内增长超过8%部分给予返还,用于园区发展建设。
(十)加快农机大市场建设步伐,建立完善的农机销售体系。全力推动长春绿园、榆树农机大市场建设,对农机销售企业建设用地、简易建筑以及农机销售企业推介省内生产的农机装备给予适当照顾,鼓励长春金源汽车农机公司、吉林省金桥农机公司等销售企业做强做大。建立规范的农机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农机销售企业有序竞争。制定农机销售企业市场准入规范,实施登记注册制度。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程序,规范操作,实行全程监督,减少流通环节,严禁搭车收费现象发生,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机推广使用搭建平台。各农机装备生产企业在搞好产品开发、提升制造能力的同时,要加强与农机销售企业的沟通联系,确保产品三包,服务到位。各地农机局、农机推广站要加强对农机使用、维修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农机具的质量管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提供农机维修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政府定期组织省内农机服务机构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广大农民群众满意的服务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十二)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机装备项目,有关部门在备案、核准、审批以及申报等方面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对于发展方向好、市场潜力大的农机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新建和改扩建的土地使用上予以支持,优先保证农机及配套企业的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国家农业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市级各项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向农机装备产业倾斜,重点支持中大马力拖拉机、玉米收获机、高速机动插秧机等农机装备企业的关键技术开发、重点产品研制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十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积极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 〔2007〕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省内农机装备企业为开发、研制新型大马力拖拉机、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割机等产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四)落实好农机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在积极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基础上,省财政继续安排全程农机示范区建设配套补助资金。省市农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 《关于加快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的紧急通知》(农办财 〔2009〕33号)要求,保证补贴资金至少每季度结算一次,特别是对补贴机具销量较大的企业,给予特事特办,缓解农机生产企业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压力。
二○○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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