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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在清华大学同应届毕业生、在西安交通大学和湖南大学同学生重要谈话精神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共教育部党组
  • 【发布文号】教党[2009]17号
  • 【发布日期】2009-06-17
  • 【生效日期】2009-06-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在清华大学同应届毕业生、在西安交通大学和湖南大学同学生重要谈话精神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在清华大学同应届毕业生、在西安交通大学和湖南大学同学生重要谈话精神的通知

(教党[200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5月3日、6月8日、6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后与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湖南大学学生进行了座谈。温家宝总理同学生的重要谈话,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亲切关怀和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当前,教育战线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谈话精神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现将温家宝总理在三校同学生的谈话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地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全面、深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当前,要认真抓好“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始终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按照温家宝总理重要谈话精神,积极引领青年学生做一个德、学、才兼备的人。各地各高校要把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谈话精神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农业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把爱国主义作为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进一步明确自己肩负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从此时、此地、此身做起,树立远大理想,学好知识本领,服务祖国人民,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有学问的人,有才具的人,做一个能为人民做出贡献的人,用理想和信念的明灯照亮自己前行的道路,真正创造出无愧于青春、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三、进一步加强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就业涉及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国家经济发展,也关系到个人的前途命运。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千万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力加强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择业就业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倡导国家至上、事业为先,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觉地把个人的发展同为国家和人民建功立业结合起来,引导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成才观和价值观,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调研、实习、挂职锻炼等活动,让他们亲身了解基层、西部地区及重点行业建设的真实情况,既认清到西部、到基层工作的优势和机遇,又做好在艰苦环境下工作的思想准备,自觉扎根服务于基层。要广泛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就业导向。加强就业形势政策教育,帮助学生认清国情、社情、民情,正确认识和分析当前的就业形势,及时调整自身的就业心理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请各地和部属高校将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告我部(思政司)。

附件

1.温家宝总理同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的谈话

2.温家宝总理在西安交通大学同学生的谈话

3.温家宝总理在湖南大学同学生的谈话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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