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44号
- 【发布日期】2009-06-17
- 【生效日期】2009-06-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沈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八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八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第八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贸促会和省政府主办,我市承办的以“高新技术与装备制造”为主题的第八届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简称制博会),定于2009年9月1日至9月5日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做好本届制博会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展位规划及展区设置
展位规划:本届制博会规划展位总数2800个,展览面积达到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其中,室内展位1830个,室外展位970个。参展企业达到600家。境外参展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展位达到展位总数的25%。
展区设置:
数控机床及其功能部件展区。展出数控机床及加工中心等高科技含量的金属加工设备;各类机床数控系统、机床附件及模具、刃具和工艺等设备。
工业自动化与仪器仪表展区。展出工业安全系统、伺服系统、数控系统、工业以太网、现场总线产品、人机界面、工控机及仪器、仪表等。
动力传动与控制技术展区。展出液压技术、气动技术、密封技术、机械传动、电气传动、直线运动系统、压缩空气技术、自动化控制等。
工程机械及大型设备展区。起重运输机械、挖掘机、装载机、筑路机械,发电及输变电设备、特种车辆及其他大型设备等。
专用设备与通用设备展区。展出焊接与切割、风机、电机、压缩机、互感器,以及石化、冶金、环保、物流、重矿等专用设备及配套零部件。
二、主要活动
本届制博会安排的会议和论坛等主要活动有10项:
1.开幕新闻发布会。8月28日14时在沈阳迎宾馆召开。由制博会筹备办承办。
2.招待酒会。8月31日18时在辽宁友谊宾馆举行。由制博会筹备办承办。
3.开幕式。9月1日9时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由制博会筹备办承办。
4.特变电工东北输变电科技产业园落成揭牌仪式。9月1日11时在特变电工东北输变电科技产业园(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2号)举行。由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5.国际输变电节能技术论坛。9月1日13:30在辽宁友谊宾馆举行。由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6.2009国际跨国公司采购商大会。9月2日9时在沈阳洲际酒店举行。由市外经贸局承办。
7.2009年国际汽车技术年会。9月2日9时在沈阳皇朝万豪酒店举行。由制博会筹备办和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办。
8.2009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暨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CIO峰会。9月2日9时在沈阳举行。由辽宁省太平洋经济合作委员会和制博会组委会办公室承办。
9.参展展品评奖活动暨颁奖仪式。9月4日10时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由制博会筹备办和市经委承办。
10.闭幕新闻发布会。9月5日15时在沈阳迎宾馆举行。由制博会筹备办承办。
制博会期间还将邀请参展企业、科研院所举办科研开发、工业设计和实用技能操作等方面的技术讲座和现场演示活动;组织参展企业开展产品订货、技术说明、合资合作项目推介和经贸洽谈等活动。
三、展务工作
制博会招展及相关展务工作委托沈阳振兴公司负责承办,包括落实国内外招展、专业宣传、采购商和专业观众邀请、专业性活动组织、展会现场管理与配套服务及展会现场经贸成果统计等工作。
1.招展工作。
按照突出重点国家、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招展原则,加大对国内外重点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的招展力度。数控机床、工业自动化、工程机械等行业的国内外重点企业为本届制博会的重点招展对象。由制博会筹备办和振兴公司等单位在国内外组织招展。
2.采购商和专业观众邀请工作。
采用通过参展商邀请其客户、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其会员企业、由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企业邀请其客户参会,做好邀请采购商和专业观众的工作。重要嘉宾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企业代表、国内装备制造业用户企业及重要采购商,人数不低于2000人;专业观众人数不低于10万人。
3.布展及展会现场管理工作。
负责展务工作的单位要充分体现国家级展会的档次和水平,做好《第八届制博会展场设计方案》及设计效果图,提交《第八届制博会现场工作方案》。要加强与参展企业的沟通和衔接,严格按照《参展指南》的规定,指导参展企业按照展会设计风格进行特装。要建立完善的现场指挥体系和服务体系,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布展及展会安全、顺利进行。
四、筹备工作分工
筹备工作在制博会组委会领导下,由市政府负责承办。市政府负责制博会具体承办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博会筹备办负责展会的整体策划、制定方案;负责国内部分省会城市、装备制造业发达城市和省内其他城市代表团的邀请工作;负责对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制定开、闭幕新闻发布会、招待酒会、开幕式及参展展品评奖活动暨颁奖仪式等活动的方案制定、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协调做好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市领导主持用语;负责经费预算和活动经费的管理。
2.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市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编排市领导活动日程安排;审核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主持用语及致辞;负责邀请国家领导的相关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经费审核及拨付工作。
4.市外经贸局负责承办2009国际跨国公司采购商大会;组织外商驻沈机构参加招待酒会和开幕式;协调组织各地区和有关单位在制博会期间开展经贸活动。
5.制博会筹备办和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承办2009年国际汽车技术年会。
6.沈阳供电公司做好展会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7.市经委负责制博会参展展品评奖活动的相关工作,负责展会期间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8.市外办(口岸办)负责外国驻沈领馆总领事及国外媒体参加制博会活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负责市领导会见宴请国外重要嘉宾的安排工作;编排市领导外事活动日程;协调口岸单位做好展会期间来宾、参展商及参展展品的通关和报验工作。
9.市贸促会负责国际商、协会代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10.市台办负责重要台商代表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11.市接待办负责国内部分重要城市代表团的接待工作;拟定出席招待酒会及其他主要活动的嘉宾名单和排序;安排重要嘉宾的市领导会见宴请工作;编排市领导活动日程。
12.市委外宣办负责宣传工作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组织记者参加招待酒会、开幕式和开、闭幕新闻发布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展会期间在展馆内设置沈阳电台直播间;协调主要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13.市卫生局负责展会现场餐饮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饮水、供餐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卫生安全。
14.市公安局负责展会期间主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和消防安全工作。
15.市建委负责展会期间协调水力、燃气部门做好保障工作。
16.市城建局负责展会期间市内主要街路悬挂路灯旗及公益性宣传标语和在展场内悬挂空飘球的核审工作。
17.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主要街道、来宾驻地和各活动场馆周边市容清理整治工作。
18.市旅游局负责对各宾馆酒店进行督查,做好接待工作。
19.市交通局负责公交车辆的线路安排与调整工作。
20.市信访局负责展会期间统一协调和处理上访事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杜绝群体上访、围堵政府机关和交通路口等事件的发生。
21.市直机关工委、市教科工委、铁西新区管委会、浑南新区管委会、振兴公司负责组织专业观众参加开幕式和参观制博会。
22.浑南新区负责展会期间展场周边环境整治及在展场内悬挂空飘球的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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