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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9〕554号
  • 【发布日期】2009-06-22
  • 【生效日期】2009-06-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554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安保文〔2009〕78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0,000元人民币。其中,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持有200,000,000股,占比20%;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0,000,000股,占比20%;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80,000,000股,占比18%;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000,000股,占比10%;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000,000股,占比10%;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0,000,000股,占比5%;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000,000股,占比5%;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000,000股,占比5%;重庆天泰绿色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000,000股,占比3%;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000,000股,占比2%;重庆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00,000股,占比1%;重庆通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000股,占比1%。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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