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158号
  • 【发布日期】2009-07-04
  • 【生效日期】2009-07-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洛阳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广坤(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郝松道(市政府副秘书长)

乔文祥(市政府副秘书长)

和剑光(市工商局局长)

文广宪(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杨卫平(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亚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旭东(市监察局副局长)

尤永政(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战武(市民政局副局长)

贾志全(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高卫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曹忠良(市交通局副局长)

郭卫彬(市商务局副局长)

姬现崴(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周长泽(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黎明(市银监分局副局长)

陈 涛(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和剑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文广宪、杨卫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