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无锡市
- 【发布文号】锡政发〔2009〕143号
- 【发布日期】2009-07-13
- 【生效日期】2009-07-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无锡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机械装备业调整与提升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机械装备业调整与提升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锡政发〔2009〕14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机械装备业调整与提升行动计划(2009-201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无锡市机械装备业调整与提升行动计划(2009-2011年)
机械装备产业是制造业的龙头,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我市机械装备产业经过100年的发展,已形成了门类齐全、具有相当规模和一定水平的产业体系,在支撑和带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增强机械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兼并重组和产品更新换代,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无锡市机械装备业调整与提升行动计划(2009-2011年)》。
一、发展现状
机械装备产业是我市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在全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一)产业规模行业领先。我市机械装备产业具有较强的制造和配套能力,近5年来总产值平均以25.8%的速度递增,2008年,完成工业产值3185.7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31%,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3044.8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实现利润207.1亿元,比上年增长21.3%,在全省同行业名列第一。
(二)引进外资成效显著。通过与博世、富士、通用电气、西门子、住友、卡特彼勒等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合资合作,集聚了一批市场信誉度较高的知名企业,形成了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的机械装备产品。
(三)创新能力逐步提高。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了国家级、省级机械装备制造企业技术中心共21家。开发风力发电大型精密专用设备、新一代电控共轨系统燃油喷射系统以及达到欧IV排放标准的柴油机等一批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技术装备及高新技术产品。
(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快速崛起。随着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尚德为代表的太阳能发电装备、以江苏吉鑫和瑞尔竹风为代表的风能装备、以透平叶片和江苏银环为代表的核电设备等快速响应,已形成一定产业基础。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装备制造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减弱,一些长期性、结构性矛盾进一步暴露和激化。一是自主研发能力薄弱,技术创新能力不足。重大成套装备和高新技术类产品的技术来源主要依赖引进,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比较欠缺,对引进产品和技术的消化吸收,停留在掌握已有技术、提高国产化率的层次上。二是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专业化分工不明确。功能分区及专业化分工不明确,限制了产业配置效率和区域竞争力的提高;工业园区建设离集群化要求尚有差距,企业间竞争主要依赖于低成本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各种优势。三是产品影响力、核心竞争力及成套设备研发生产能力不强。长期技术开发投入不足,缺乏成套设备的研发设计载体和制造能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新机遇,大力实施“结构优化、技术升级、专业配套、产业集群”的整体战略,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推动、自主创新、重点突破”的原则,以提高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着力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着力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产业集群,淘汰落后产能,抓住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世界产业格局重新调整的重大机遇,加强与国际国内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加大对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有效扶持,促进机械装备产业向技术自主化、制造集约化、产品成套化发展,快速提升我市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国家级的先进机械装备制造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形成合力推进的机制和格局。
2.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鼓励企业着眼于前沿领域,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3.坚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相结合。按照国家产业导向的总体要求,加强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的衔接配套,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4.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相结合。着力培育一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集群,努力在产业升级影响大、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专用装备、成套装备和重大装备领域取得突破,带动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等相关配套产业的整体提升。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1年,引进和掌握一批机械装备产业的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重点产品,提升一批具有特色和知名品牌的产业集群,形成特色产品优势突出、专业化协作分工合理、配套相对完备的产业发展格局。
――机械装备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4850亿元左右,占全市工业比重有所提升,年均增长15%以上。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产品、有较强竞争力、规模和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的百亿企业。
――形成30个以上具有自主设计和自主制造能力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重点骨干企业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5%以上,新产品销售率力争达到40%,主导产品升级换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大幅增加,自主创新能力在若干领域取得标志性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重点培育50家机械装备制造优势企业及较强成套能力的工程公司,形成一批集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设备制造、工程成套和技术服务为一体、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及技术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领先的“小巨人”企业。
――依托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培育新型电力装备、汽车动力及零部件、环保设备、电线电缆、船舶设备、机光电产业、轨道交通等一批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三、主要任务
选择一批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有积极带动作用,能够尽快扩大自主装备市场占有率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作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实现快速发展。
(一)加快发展10个重点领域。
新型电力装备。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发电设备、余热锅炉、电站环保设备、洁净煤燃烧技术(IGCC)、高参数阀门、叶片等产品。着重发展太阳能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核电配套设备、生物质能源利用设备等。加快发展高压、超高压成套设备和智能型电器、电线电缆、断路器和全封闭组合开关等输变电成套设备。开发应用变频变压调速技术、特种电机、特种工业锅炉、电站锅炉、高压交直流特高压输变电设备、新型节能型导线(碳纤维复合导线)等。
汽车动力及零部件装备。重点发展汽车、工程装备用柴油机、船用柴油机、农机新型动力装备、混合动力、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等。加快发展柴油发动机、轿车电喷发动机、电喷系统、涡轮增压器、喷油器、燃油共轨系统等设备。
数控设备。重点发展多轴联动加工中心、数控精密磨床、数控精密锻压设备、数控电火花机床、数控齿轮加工设备、数控切割机、新能源成套装备等产品;加快发展数控系统及高档刀架、刀库、直线导轨、高速高精度滚动元件等相关功能部件。
环保设备。重点发展城市污水、污泥处理设备、工业废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备、垃圾焚烧设备、大型环保工程成套技术;烟气除尘脱硫设备、气力输送设备、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及环境在线检测等环保装备。
轨道交通装备。重点发展高速、重载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所需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牵引传动控制系统、轨道交通地面关键装备、轨道交通信息控制系统;加强对电气总成及电源、车门、通信、空调、轨道交通站配套设施等系统的研发和配套。
船舶设备。重点发展新型集装箱运输设备、大型远洋货运设备、万吨级船舶制造、民用游艇等, 加快发展船用柴油机、齿轮箱、锚链、螺旋桨、甲板机械、通讯导航等船用配套装备。
自动化装备。重点发展高精度、高可靠性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关键精密测试测量、分析仪器,高性能传感器、工业机器人、智能化仪表、精密检测、计量仪器和新型仪表元器件及材料;加快发展在线检测、数据采集和远程终端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技术的主控装置和智能化仪表、长寿命电能表、电网管控系统、重大装备分散型控制系统。
通用及工程机械。重点发展中央空调、压缩机、风机、泵、道路用工程机械等。着重发展大型搅拌设备、大型建筑施工机械;高速电梯、登机桥及现代物流装备。着重加强对液压控制系统、关键部件、配套动力等研发配套。
重要装备基础件和关键零部件。重点发展大型核电设备和大型火电机组配套用组件、船用曲轴连杆铸锻件、大飞机模锻加工,开发机载设备,发展商用大飞机配套装备等。提高精密模具、高精密轴承及关键零部件的自动化生产能力。
专用成套设备。重点发展大型薄板冷热连轧成套设备及涂镀层加工成套设备,大型乙烯、对苯二甲酸、聚酯、大型煤化工等配套设备,各类高档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包装、塑料、印刷、纺机装备,发展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电子元器件生产设备、无铅工艺的整机装联设备、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生物工程和医药生产专用设备等。
(二)合理优化装备制造业布局。市区发展以一汽锡柴、威孚集团、透平叶片等企业为核心,以柴油发动机及配套零部件、叶片制造为主的动力装备产业集群;惠山区发展以一汽客车、一汽铸造、四达集团、五菱动力、桥联重工、瑞尔竹风等企业为主体,以客车生产、中小型发动机、风电设备制造为重点的汽车零部件及风电产业集群;新区发展以博世、康明斯、卡特比勒、日立、阿特拉斯等国际知名装备制造商和尚德太阳能、华光锅炉、压缩机股份、开普动力等企业为龙头的新型电力装备产业集群。锡山区发展以安源客车、众星集团为龙头的摩托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滨湖区发展以开源机床、华达电机、贝斯特为核心的数控机床设备及专业精密装备产业集群;江阴市发展以扬子江船厂、澄西船厂、吉鑫风能为代表的船舶及风电产业集群;宜兴市发展以远东电缆、江南电缆、鹏鹞集团、江苏一环集团为龙头的电线电缆及环保设备产业集群。
(三)组织突破四大类关键技术。一是装备研发制造技术。主要是结构参数优化和系统集成技术、电气液系统智能化精确控制技术、关键零部件可靠性设计技术、大型构件制造技术。二是数控机床研发制造技术。主要是中高档数控机床模块化设计技术、高刚性部件制造技术、极端制造技术(微纳、大型)、复合材料(超声波、碳纤维)加工制造技术、高速精密机床关键件制造技术、数控系统匹配技术、直接驱动技术。三是电力设备研发制造技术。主要是500KV以上交直流输变电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电网和系统保护技术、智能无功补偿技术、交直流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关键配套件和材料制造技术、低热值发电技术。四是自动控制系统集成技术。主要是用于自动控制系统集成的液压、气动、密封等关键基础件的设计与制造技术。
(四)加快开发制造成套装备。一是提高制造水平。以关键基础机械和基础零部件、重大技术成套设备和机电一体化为重点,提高装备制造技术、工艺、检测水平。二是研制专用装备。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为依托,研究开发石油、化工、电力、冶金、交通、环保等工程成套装备,促进一批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制造,提高装备性能及可靠性。三是加快推广应用。加快与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有关的共性实用技术和重要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重大项目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改变目前大型建设项目被国外设备垄断的状况。
(五)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一是推进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兼并重组。二是对列入省重点淘汰目录、超期服役、精度下降的加工设备、工艺、装备和生产线制定计划,分期分批予以淘汰。三是严格执行环保、安全、技术、土地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市场投资方向。对限制类的工艺装备要加大改造力度并适时超前淘汰。建立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工作监督举报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贸委等部门要加强对我市机械装备产业各领域的组织协调力度,注重规划引导,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引导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设立行业准入门槛,避免低水平恶性竞争。各地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范围,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建立重大项目跟踪监督考核机制,为《计划》实施提供保障。
(二)优化服务环境。切实改善行政管理、加强行政服务,对纳入本计划的关键技术、重点项目,各部门和地区要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给予财税支持,优先安排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强化人才支撑。以优惠政策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吸纳引进机械装备产业发展急需的人才。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引导装备制造企业改进分配制度和奖励政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采用技术入股、股票期权等多种分配形式,进一步优化各类人才工作和创业的环境,建立开放、公平竞争、自由度高、负责任的用人机制。
(四)发挥协会作用。整合现有行业协会资源,加快新兴行业协会建设步伐,构建结构层次清晰、专业特色鲜明的行业协会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数据统计、信息搜集、调查研究、技术咨询、项目评估和成果宣传等方面的作用。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